在我国,城市的土地都是归属于国有的,公民买房子的这个行为,买的不
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,这个产权的期限一般是70年。那么,70年到了之后怎么办呢?法律咨询
在《民法典》里明确规定了以下条款:
1.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;
2.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
3.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那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,是不是说要在70年之后多缴纳一笔额外的续期费用呢?
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下定论,《民法典》只是给出了大方向,究竟续期免费还是部分减免,要等到其他法律陆续具体落地执行的时刻才能揭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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